課程簡介
本系為一般學系。
根據本校規定,一般學系(即非師資培育學系)需修通識課程30學分,學系專業課程為98學分,應修畢業總學分為128學分。
本系之通識課程悉依據本校通識教育規定實施。
本系之專業課程分為三部分:
課程架構
- 專題研究
- 文化產業基本素養:(1) 文化理論基礎 (2) 實作與設計 (3) 管理學基礎
- 文化產業知能應用:(1) 文化創意產業 (2) 經營、行銷與管理(包含60小時文化產業實習,詳見本系實習辦法)
課程結構與應修學分
| 課程類別 |
必修學分 |
選修學分 |
總學分數 |
實習時數 |
備註 |
| 通識課程 |
14 |
16 |
30 |
0 |
|
| 專業課程 |
35 |
63 |
98 |
60 |
其中開放跨校系選修6學分 |
| 畢業應修總學分數 |
49 |
79 |
128 |
60 |
|
專業課程必選修之分配
系專業課程:98學分(其中開放跨系(校)選修學分數:6學分)
- 專題研究:必修2學分。
- 文化產業基本素養(含必修45學分)
(1)文化理論基礎:至少選修20學分(含必修6學分)
(2)實作與設計:至少選修10學分(含必修7學分)
(3)管理學基礎:至少選修15學分(含必修9學分)
- 文化產業知能應用(含必修33學分,包含60小時文化產業實習)
(1)文化創意產業:至少選修18學分(含必修4學分)
(2)經營、行銷與管理:至少選修15學分(含必修7學分)
課程設計理念
系專業課程分為「專題研究」、「文化產業基本素養」、「文化產業知能應用」三部份;其中「文化產業基本素養」再分為「文化理論基礎」、「實作與設計」、「管理學基礎」三個項目;「文化產業知能應用」再分為「文化創意產業」、「經營、行銷與管理」兩個項目。在「文化產業知能應用」包含60小時的文化產業實習,大三下學期每一位學生必須在文化產業領域內進行一項專題研究。此外,本系特規劃6學分之跨校系彈性課程,提供學生適應現代社會多元發展之空間。
系專業課程結構主要的規劃構想在於培育具有文化素養、管理經營思考並兼具實做設計能力的文化產業經營人才。文化素養需靠文化理論來奠定基礎;管理學的修習則可養成經營管理的基本能力;田野調查與電腦美術技能的培養有助於學生的實作與設計能力。在三個領域兼顧之下,學生還可選擇各類型文化創意產業來進行深度探討,並且進一步可對各類型文化創意產業進行有效的經營行銷與管理。因此,在這樣的構想下,本系規劃一個全新的系專業課程架構,在此架構下學生可有效地養成文化產業經營的能力,有助於日後在專業領域中就業或繼續進修。
「文化產業經營管理」的課程,著重提昇文化產業的經營能力,從文化產業的營造、組織與行銷,到管理能力的訓練都是課程設計的核心,包括的科目有「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興「行銷管理」等。本系將朝產、官、學三方面網羅優秀的教師陣容,並且建立產學合作關係,提供學生實務經驗的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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