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國民教育師資「校園植物辨識能力」專長檢定計畫 一、依據本校國民教育師資「自然學科」專長研習及檢定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為培育具備優良之國小「校園植物辨識能力」專長師資,並增進其未來國教就業機會。 三、主辦單位:本校數理教育研究所。 四、報名資格: 1.曾經參與主辦單位辦理「校園植物辨識能力」專長研習,優先報名參加檢定,預計招收四班,每班以五十名為原則。 2.不足名額由未經專長研習之同學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五、報名方式:請至本校網站首頁「熱線新聞」下載報名表,請務必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代繕打全班報名表後e-mail:bear@mail.npue.edu.tw,如無法傳送,請速將磁片交至數理教育研究所辦公室,恕不接受個人報名。經統計檢定報名人數,如未達30人,將通知不舉辦。參加檢定人員名單預定4月29日起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熱線新聞」,屆時請逕行上網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六、報名日期:自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二)至四月十九日(星期二)止,逾期恕不受理。 七、繳費期限:四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五日,請班代收齊全班檢定費用後,至出納組(五育樓一樓)繳納。 八、檢定費用:每人酌收新台幣壹佰元整。 九、檢定日期: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四日(星期三)下午七時。 十、檢定地點:本校科學館101、103、201、203、教室。 十一、檢定內容及檢定方式: 1.檢定內容:包括本校東、西兩校區園內之木本植物及種植之觀賞草花植物為主。 2.檢定方式:由主辦單位準備40∼50種校園植物具有特徵之器官(葉子或花)。參加檢定者需於指定地點與規定時間內加以辨認,寫出其中名及種名。經計算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為檢定及格,由主辦單位將名單送本校專長證書審查委員會審查,陳請 校長頒發é校園植物辨識能力)專長證書。 十二、評分標準:本專長檢定採通過率達80%以上,視為具有「校園植物辨識能力」之專長。例如提供校園植物50種,能辨認50×80%=40(種)以上視為通過檢定。辨識時對每一種植物,需同時寫出中名及科名,若僅寫出中名未寫科名或僅寫出科名未寫中名,則扣該題1/2 分數,錯字一個字扣0.5分,科名部分例如:蘇木科包含鐵刀木….等,含羞草科包含摩鹿加合歡….等,蝶型花科包含廣葉黃檀….等,以上三種科名不得只以”豆科”表示。 十三、經費預算: 以上所需監考費、材料費及加班費由報名費支付,餘款繳交校務基金,不足額由本中心業務費項下支付。 十四、注意事項:參加檢定者,於檢定時務必攜帶學生證始得進入檢定地點。 十五、本計畫經專長證書審查委員審查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