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國民教育師資
「自然學科」專長研習及檢定實施要點
一、本校為培育具備國小「自然學科」專長(以下簡稱本項專長)之師資,以增強其未來國教就業機會,特依本校國民教育師資專長研習及檢定實施辦法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項專長之主辦單位為自然科學教育學系與科學教育中心。

三、本項專長包括國小自然科實驗操作能力、國小校園植物辨識能力、環境教育解說能力、科學與數學創作能力、及數學教學能力等五個專長領域項目。

四、凡本校在校學生都得自願參加本項專長之研習及檢定。

五、主辦單位得視情況辦理各項專長領域之研習,辦理專長領域研習,得結合相關學生社團,於每學期初提出研習計畫,送請學生事務處統籌協調時間與經費,並陳請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六、辦理各項專長領域研習活動時,主辦單位得酌收研習費用。研習結束經評鑑及格後由主辦單位於學生專長研習卡上核章證明或發給研習證書。各項專長領域研習評鑑及格標準由主辦單位訂定之。

七、主辦單位每學年至少辦理一項專長領域檢定,並於開學前兩星期將辦理檢定之專長領域項目、檢定方式、合格標準、費用等送交審查委員會,經審查委員會議通過後,公布各專長檢定報名與檢定日程。檢定合格之學生,由主辦單位將名單送審查委員會,陳請  校長頒發專長項目證書。

八、各項專長之檢定方式與合格標準,由主辦單位與相關之教師商議後決定之。

九、擔任專長研習活動之校內外講座依本校學生社團活動相關規定發指導鐘點費。本校擔任檢定之檢定教師以榮譽職為原則,如聘請校外檢定教師時,則簽請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鐘點費。

十、本要點經本校專長證書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94學年度國民教育師資「校園植物辨識能力」專長研習計畫

一、依據本校國民教育師資「自然學科」專長研習及檢定實施要點辦理。

二、研習目的:1.接觸自然,親近自然,培養學生重視生命的情操。

    2.提升學生辨識校園植物與國小自然科教學的能力。

三、主辦單位:數理教育研究所

四、協辦單位:本校自然科學教育學系

五、參加研習人員:本校各學系學生自由報名參加(每班限50人,額滿為止。經統計報名人數,如未達40人,將通知不舉辦。)。

六、研習時間:民國94年12月10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七、報名日期:自民國94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止。

八、網路報名:屏東教育大學首頁〈http://www.npue.edu.tw〉線上報名

九、繳費期限:11月29(星期二)日至12月1日(星期四),請班代收齊全班檢定費用後,至出納組(五育樓一樓)繳納,未如期繳費者取消報名資格。

十、研習地點:本校科學館、本校東、西校園。

十一、報名費用:每人酌收材料費新台幣貳佰元整。(包括礦泉水、講義、教授鐘點費)

十二、本研習計畫列為本校國民教育師資專長研習及檢定之項目,學生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並經評鑑合格者,由主辦單位發給學生專長研習時數六小時之證明。

十三、研習課程表:   (A班)

時間

研習內容

研習地點

授課教師

備註

8:00

/

8:20

報到

西校區:科學館

工作人員

8:30

/

10:30

認識本校西校區校園植物

本校西校區

莊嘉坤教授

 

PM)1:30

/

4:30

報到

東校區:側門警衛室

工作人員

PM)1:30

/

4:30

認識本校東校區校園植物

本校東校區

蘇明洲教授

B班)

時間

研習內容

研習地點

授課教師

備註

8:00

/

8:20

報到

東校區:側門警衛室

工作人員

8:30

/

11:30

認識本校東校區校園植物

本校東校區

蘇明洲教授

 

PM)1:30

/

4:30

報到

西校區:科學館

工作人員

PM)1:30

/

3:30

認識本校西校區校園植物

本校西校區

莊嘉坤教授

十四、經費預算:

所需經費由本所人事費及業務費項下支應。

十五、本研習活動計畫經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